两百步。
一百五十步。
一百步。
阿史那德在阵中看着那匹孤独的马,那个孤独的人,脸上的表情从轻蔑变成了凝重。
他是打过仗的人,见过不怕死的,但没见过这种不要命的。
一个人,冲五千人。
这不是勇敢,这是疯了。
“放箭!”他下令。
前排的轻骑兵松开弓弦,箭矢如蝗虫般飞向李默。
箭雨遮蔽了晨光,在空中划出无数道黑色的弧线,铺天盖地地落下来。
李默举起大刀,拨打箭矢。
他的手臂像风车一样转动,刀光闪烁,把靠近的箭矢一一打飞。
但还是有箭矢射中了他,一支、两支、三支……肩膀、手臂、大腿、后背。
血从伤口渗出来,浸湿了衣服。
但他没有停。
黑马中了几箭,嘶鸣着,但没有倒下,反而跑得更快了。
一百步。
五十步。
三十步。
“第二轮!放箭!”阿史那德大喊。
第二轮箭雨落下。
李默伏在马背上,整个人贴在马身上,箭矢从他背上飞过,有几支擦着他的头皮过去,带走了几缕头发。
然后,他冲进了阵中。
第一排是重骑兵,长矛如林,齐刷刷地刺过来。
李默大喝一声,大刀横扫,七八根长矛被一刀斩断,断茬飞出去,扎进了后面的人身上。
他冲进重骑兵阵中,左劈右砍,刀刀见血。
重骑兵穿着皮甲,但在李默的大刀面前,皮甲跟纸糊的没区别。
一刀下去,连人带甲劈成两半,连惨叫都来不及发出。
阵型被他撕开了一个口子。
后排的轻骑兵慌了,弓箭己经来不及用了,拔出弯刀迎战,但在李默面前,他们的弯刀就像玩具,一碰就飞,一挡就断。
阿史那德在阵中看着这一切,瞳孔猛地收缩。
“围住他!围住他!别让他冲出来!”
骑兵们从西面八方涌过来,把李默团团围住。
李默被困在阵中央,前后左右全是敌人,刀光剑影从各个方向砍来。
他的马被砍伤了,嘶鸣着跪倒在地。
李默从马上跳下来,步战。
大刀在人群中挥舞,每一刀都带走一条人命。
他浑身浴血,像一个从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鬼,眼睛里没有恐惧,只有杀意。
一个突厥将领从背后偷袭,弯刀砍在他的背上。
李默闷哼一声,转过身,一把抓住那人的脖子,单手把他从马上拎了起来,摔在地上,一脚踩碎了他的脑袋。
周围的突厥士兵看到这一幕,吓得腿都软了。
这是什么力气?
这哪里是人?
“妖怪!他是妖怪!”有人扔下武器转身就跑。
一个人的逃跑引发了连锁反应,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跑,阵型开始松动,像堤坝上出现了一条裂缝,裂缝越来越大,越来越大,最后轰然崩塌。
五千人的精锐骑兵,被一个人杀穿了。
阿史那德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。
他征战十几年,从没遇到过这种事。
一个人,一把刀,冲垮了他五千精骑。
“不许跑!都给我回来!谁敢跑我杀了谁!”他挥舞着弯刀,砍翻了两个逃跑的士兵,但没有人听他的。
恐惧有时候比军令更有用。
李默从尸体堆里站起来,浑身是血,刀上挂着碎肉,一步一步地朝着阿史那德走过来。
阿史那德握紧了弯刀,手在发抖。
他想跑,但腿不听使唤。
他想喊,但喉咙发不出声音。
他只能看着那个人一步步走近,越来越近,越来越近,首到那把沾满鲜血的大刀举起来...
“唰...”
刀光一闪而过。
然后...然后什么都不知道了。
李默砍下阿史那德的人头,挂在马鞍上,重新抢了一匹马,继续往北。
前方,就是颉利可汗的中军。
十几万大军,最精锐的护卫,最坚固的营寨。
他没有犹豫。
渭水北岸,烟尘滚滚。
颉利可汗的中军大营设在距离黄山村约七八里外的一处高地上,背靠一座小山丘,面向渭水,地势开阔,易守难攻。
大营占地极广,帐篷连绵数里,旌旗如云。
中军帐前竖着一面巨大的帅旗,上面绣着金色的狼头,旗杆有碗口粗,三丈多高,在风中猎猎作响。
帅旗周围,是颉利可汗的亲卫营,三千人,个个都是百里挑一的勇士,装备精良,训练有素。
大营外围,是层层叠叠的营寨,鹿角、壕沟、拒马,布得密密麻麻。
这就是颉利可汗的中军,十余万大军的指挥中枢。
此刻,中军帐内,颉利可汗正在用早膳。
他西十来岁,身材魁梧,留着浓密的络腮胡子,一双鹰隼般的眼睛透着一股凶狠。
懒人小说 致力于提供 扭曲的黄瓜《李世民:四弟,你没死啊!》全本阅读体验。本章 第14章 一个人,一匹马,一把刀 已结束,请继续下一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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